教育部同意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

  6月7日,教育部向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函,同意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5010388,同时撤销福建工程学院的建制。

  福建理工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福建省领导和管理。教育部要求,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6000人。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教育部在函中指出,望福建省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进学科交叉和科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福建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该校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发端于1896年清末著名乡贤名士陈璧、孙葆瑨、力钧和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首开福州近代新式教育之风。1907年开始举办工科教育,开设了铁路、电报两科,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1953年后分立为福建机电学校与福建建筑工程专科学校,并随时代更迭几易其名。2000年福建高级工业专门学校与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福建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升格为福建工程学院。学校先后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人才培养 教育方针
栏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