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钟秉林
研究生教育作为最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对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能够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去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首次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目录“并表”呈现,纳入到统一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最近,教育部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
第一,同等地位、同等重要。《意见》指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我国于198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它标志着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道路,这也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教育领域颁布的第一部法律,而当时开展的研究生教育还属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随着社会发展对人才发展需求的多样化,单一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专业学位调研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关于设置和试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几点意见》。1991年3月,原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试点工作和进一步开展研讨工作的通知》,批准清华大学等9所高校开展专业学位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在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展十年后,我国正式开启了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
由于专业学位开展晚于学术学位人才培养工作十年,社会上出现了认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低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错误看法,还有些人认为专业学位的含金量低于学术学位。这份文件再次强调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强调了它们的不同仅是在人才培养类型上的不同,而本质上它们在研究生教育体系中具有同等地位、同等重要。
第二,分类发展。从研究生招生数、在校研究生数和研究生学位授予数等指标来看,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研究生教育大国。2022年招收研究生124.25万人,其中博士生13.90万人,硕士生110.35万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人数近70万人,占硕士研究生招收人数的63%;专业学位博士生招收2.5万,占博士研究生招收人数的18%,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和占比均创历史新高,而且博士生招收人数增速超过了硕士生招生人数。随着我国持续实施积极的研究生教育发展政策,研究生招收人数、在校生人数和学位授予人数将持续增加,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就尤为重要。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分类发展涉及它们各自的分类规划、分类选拔招生、分类培养、分类建设等重要问题。其中,分类培养尤为突出。当前,各培养单位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虽制定了不同的培养方案,对师资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但从有关我国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异同方面的文献研究结果来看,大多数文献反映出来的是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在实践中区别不大,甚至一些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几乎相同,硕士生培养如此,博士生培养也同样存在这一问题。学术学位如何突出学术性基础性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特点,专业学位如何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特点,《意见》给出了方向性要求和实施举措,需要研究生培养单位把文件精神落实到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包括招生、培养方案制订、课程设置、课程建设、研究生中期考核、论文开题与撰写、实践能力等各个方面。
第三,分类评价。由于学术学位评价起步早,我们相对熟悉它的一套评价规则,而专业学位评价起步晚,专业学位类别与其领域之间情况又比较特殊,差异性也大。因此,当前专业学位评价更需要引起重视,在“建立专业评价标准、遴选专业学位评价专家和建立专业学位评价平台”的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就建立专业评价标准而言,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需要负起建立标准的主要责任。该标准不仅包括高校申报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评价标准,更应包括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标准。遴选专业学位评价专家就是要遴选出能够胜任专业学位评价的专家,重视吸纳一些行业或产业导师进入到专业学位评审专家队伍。建立专业学位评价平台则应在现有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方式基础上,建立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色的论文外审和抽查评审办法,开辟相应平台。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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