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开展2024年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启事》,在前七届征集活动的基础上,2024年继续面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各界组织开展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

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启事

  为庆祝第40个教师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展示新时代教师风采,讲好新时代教师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在前七届征集活动的基础上,2024年继续面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各界组织开展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反映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优秀教师群体或个人的短视频、公益广告、原创歌曲、戏剧、动漫等多种形式的艺术作品。

  二、主要内容

  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创意新颖、感染力强。可以参考选取以下角度创作:

  1. 反映广大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以实际行动投身教育强国建设的生动故事。

  2. 讲述教师引导青少年学生读书的活动和故事,展现教师与学生同书共读、同学共进、发挥示范性作用的典型案例。

  3. 反映教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培养拥有“四个自信”的青少年的做法和故事。

  4. 讲述教师线上线下多渠道传播科学知识,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的做法和案例。

  5. 记录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发生的精彩时刻、温暖故事或欢乐点滴。

  6. 讲述课后服务中教师的育人故事,推动家校社共建良好教育生态。

  7. 体现教师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的担当底色。

  8. 记录支教教师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砥砺品格、建功立业的家国情怀。

  9. 反映银龄退休教师校长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奉献精神。

  10. 其他角度反映教师风采的短视频、公益广告、原创歌曲、戏剧,动漫等多种形式的艺术作品。

  三、征集要求

  1. 单位或个人报送均可。作者通过填写报名表方式说明视频拍摄事件及人物,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

  2. 手机、相机、摄像机等拍摄设备不限。

  短视频、公益广告、原创歌曲MV、戏剧、动画成片作品时长5分钟以内,横屏拍摄。视频格式尽量为高清格式1080P,文件格式MP4。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及无配乐版本)。

  原创歌曲音频采用MP3或WAV格式提交,需同时提交纸质歌谱电子版。

  漫画文件采用PDF及PNG格式提交(两个格式都需提交)。

  3. 拍摄制作过程和内容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国家和地方公共安全相关禁令。

  4. 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及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承办方享有使用权、修改权和传播权。

  四、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

  五、报送方式

  可下载“中国教育发布”APP,在教师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微信关注“微言教育”、“中国教育电视台”以及“CETV中国教师”征集活动官方公众号,输入“艺术作品征集”获取相关资讯。

  自行建立百度云,将作品成稿、教师风采艺术作品资料报送信息表(见附件)和工作版文件上传至百度云。文件夹以“××省(区、市)+报送单位(或个人)+视频名称”命名,并将网盘链接地址发送至邮箱:jiaoshifengcai@cetv.cn。网盘链接地址需设置为永久有效链接。

  六、鼓励措施

  在“中国教育发布”APP、教育部网页公布入围作品,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展示。经过专家遴选,从入围作品中确定一批优胜作品,给予每件税前5000元的鼓励支持。对入围作品、优胜作品分别颁发证书。

  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指导,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征集活动成立组委会。

  联系人方式:

  王寅子:18600936919(微信同号);

  闫梦洁:13522116977;

  QQ:14905758(官方咨询)。

  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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