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日前,教育部对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有序。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和考务人员工作培训,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筑牢考试安全防线。
三是认真开展报考资格审核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理安排招生计划,严格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和涉考培训机构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工作有关要求,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有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成人高考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完善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省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报告,并报告教育部。
2.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全国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点考场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有效屏蔽,积极推进成人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工作。加强考务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等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二、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3.加强报考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附件1)和本省(区、市)确定的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前置学历资格审查。要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对于异地报考考生要进一步细化考生报考要求,并严格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进与相关主管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进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原则上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各类免试入学和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手续。
4.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对于培养质量不高、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过剩的专业要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按照《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附件2),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各地各有关高校要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5.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
6.加强涉考培训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关于涉考培训机构治理的有关要求,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加强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保障,积极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诚信考试良好氛围。
8.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地要指导属地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9.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考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考试依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命题。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行政区域内所有成人高校。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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