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才主体授权要放到位。进一步下放科技项目立项权,对重大战略性基础性科研项目主要授权国家实验室及相关全国实验室承担,以预算拨款支持为主,稳定支持、科学考评。将职称评定权真正下放到用人主体,从根源上破除“四唯”。
推动用人主体改革到位。强化“不能用管理行政干部的方式管人才”刚性约束,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人才发展环境。推动“赋予科学家及团队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资金支配权、资源调度权”“确保每周五天时间用于科研,让人才静心做学问搞科研”等具体要求落地见效,作为硬性指标进行督察、考核和问责。
采用特区模式加快人才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及中心城市中,优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学科,在深化科教融合等人才发展综合改革、建立“四个机制”上先行先试,赋予更大的改革探索自主权。
来源:人民政协网
- 359 次浏览
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