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21〕第48期
上海财经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逐级推进落实。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双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将“全面加强依法治校”确立为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依法治校专题理论学习,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分管校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召开全校依法治校工作会议,深化认识、凝聚共识,提炼形成以章程为统领,以内部治理、规范办学、权益保护、法治文化为主要内容,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的“一梁四柱一条线”新时代依法治校体系。通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校领导专门抓、学院和职能部门具体抓,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责任网络,切实推动依法治校工作落细落实。
完善议事规则,优化治理体系。坚决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法治机构负责人列席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工会常务副主席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议题,实行教授代表、教代会代表和工会代表列席制度。优化学术治理结构,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专门委员会规程,学术委员会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各学院设立教授委员会,构建“1+6+N”的学术治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院(部、所)党组织、行政班子、教授委员会、二级教代会“四位一体”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学院委员会制度试点改革,充分激发二级学院办学活力,提升学院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抓好建章立制,推动规范管理。研究出台《规章制度制定的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发布机制,明确编制规则及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加强对制度形式要件和合法性的双重审查,不断提高制度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校内规章制度定期清理机制,每两年进行一次“废改立”,现已累计清理规章制度400余项,并编印形成一套分类成册的《规章制度汇编》。推动学校制度管理信息化和公开化,建设校内制度检索数据库,开发具有分类查询和统计功能的检索平台,对规章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提高管理效率,方便师生查阅。
创新工作模式,深化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校内外资源优势,以校内法律事务岗为基础,择优选聘具有律师职业资格的本校法学院教师担任校内法律顾问,同时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校外法律顾问,实践中根据工作需要相互配合,探索形成专兼结合、内外互补的“1+1+1”法律顾问制度。严格合同、印章等规范管理,完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审批、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不断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要求合同承办单位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加强全过程规范管理。分批次、有重点地对学校各业务条线开展内控流程和风险点识别,逐步完成健全制度(内控1.0)、完善流程(内控2.0)、风险评估(内控3.0)工作,颁布《二级单位内部控制指南》,有效提升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拓宽表达渠道,保障师生权益。建立并综合运用申诉、调解、信访等争议解决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不断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和诉求表达渠道,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设立师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修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实施细则等,按规定程序受理教职工和学生投申诉。对教师、学生作出重大处分或处理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相关部门或师生代表意见,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确保程序正当、依法合规。实施“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开设校长信箱,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设立学生权益中心,通过新媒体平台每月发布学生权益报告。
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法律素养。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普法计划,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健全领导干部、教师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作为新任干部培训班、新员工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邀请相关专家作辅导报告。加强“法文化”建设,邀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专家直接参与人才培养和课程开发建设,不断推进法律进课堂。开设系列法律讲座,组织“走进法院”“走进人大”“法律进社区”等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实现法治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开展“宪法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生活,切实提升广大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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